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县政府和县卫计委批准,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与建平镇、新发镇、毕桥镇、飞鲤镇卫生院组建成立“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县域医疗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为规范医共体运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导群众理性就医,从而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医共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提高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及管理水平,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共同体所属医疗机构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保持独立的医疗业务管理,以章程为共同规范,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责任。
第三条 医共体组建的目标:依托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的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服务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改善就医感受、提高整体效率、增强医疗质量、提升基层水平促进共同发展。
第四条 医共体可根据政府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理事会
“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县域医共体”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牵头医院负责制,理事会是医共体的最高议事机构,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运行方针,资产调配,财务决算、结余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医共体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1年,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理事长:高钱贵(县人民医院院长)
常务副理事长:陈启浩(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理事长:王爵敏(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张建红(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李忠秀(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薛建平(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黄康怀(新发镇卫生院院长)
叶芳荣(飞鲤镇卫生院院长)
黄红兵(毕桥镇卫生院院长)
岑黎明(建平镇卫生院院长)
秘书长:陈进(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
理 事:潘可山宗在国 江安雨 黄太河 李向忠
张永仪 刘克传 韩九明 李俊俊 周敏
林 琼 吕 虹 陈胜霞 彭 玲 胡正华
(二)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
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是医共体的常设机构,设在牵头医院,办公室成员由理事长提名,经理事会研究通过后产生。理事会办公室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协调医共体内各医疗单位合作项目的开展,并负责医共体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
1、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
2、制定并在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3、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4、对医共体功能定位、业务管理、资源调配、双向转诊、诊疗规则进行统一管理。
5、探索医共体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新路子。
6、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逐步建立医共体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
7、对医共体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
8、修改章程。
9、决定医共体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医共体牵头医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成立医共体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分工,做好年度任务清单和每月工作安排。
2、以实现“90%的病人住院不出县”为目标,分析本院医疗能力的差距,制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
3、大力推进临床路径。
4、改革内部各科室的绩效考核分配机制,不再与经济收入挂钩。
5、扎实开展对口帮扶,提升“体内”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能力。
6、开展分级诊疗,实施双向转诊。
7、编写《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及住院诊疗规范》和《村卫生室常见病门诊诊疗规范》,受县卫生计生委委托,定期检查乡村医疗机构《规范》的执行情况。
8、组织开展“三费”互查。
9、认真履行住院守门人职责,控制县外转诊率。
10、定期抽查县外医院的费用情况,努力控制县外医疗机构的住院费用。
11、在逐步建立和完善“转诊制度”的基础上,提升县人民医院对外谈判的地位和能力。
第六条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在县级医院对口帮扶下,近1年至少要确保每所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水平并建成2-3个特色专科,基础条件好的中心卫生院争取3年内创建成二级医院。
2、选派临床和医技科室人员与县级医院的临床和医技科室技术人员对口结成“对子”,形成固定的师带徒关系,明确师徒各自的任务和目标,3年内实现诊疗能力明显提升。
3、认真落实基层首诊。
4、列出10种左右的疾病在县人民医院帮扶指导下能够收治尽力收治。
5、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编写的《乡镇卫生院常见病门诊和住院诊疗规范》开展诊疗活动。严把入院指征,合理收治,控制无指征住院。
6、取消收支两条线后,实行收支自主管理。
7、扎实开展以“舒心环境、放心医疗”为主题的“乡镇卫生院基础管理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落实医疗管理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开展医疗质量自我评价。
8、中心卫生院年度床位使用率原则上不低于50%,收治住院病人的病人数占当地乡镇住院人次总数的20%以上,其中手术病人占收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当地乡镇1/10的产妇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
9、组建健康管理服务团队,分片包村,负责指导村医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
10、推进签约服务,与签约居民沟通健康信息,加强对慢性病患者健康状况的实时管理。
11、定期开展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检查。
12、负责监管村卫生室新农合门诊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
第七条医共体村卫生室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不得私自进药,不得加价销售,做到账物相符,标帐相符。
2、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开展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做实居民健康管理工作,控制居民慢性病患病率和住院率。
4、完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劳动数量和服务质量优先。
5、创建“示范村卫生室”,开展村级星级村医评选。
6、提升村医队伍的学历层次。
7、每名具有相应执业资质的村医都要与乡镇卫生院以及县人民医院的技术人员结成“对子”,形成固定的师带徒关系,明确师徒各自的任务和目标,3年内实现能力明显提升。
8、遵守新农合门诊管理规定。
第四章 医共体内部管理
第八条 医共体牵头单位增挂“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县域医疗共同体”,成员单位增挂“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县域医疗共同体XX分院”的牌子。各成员单位在医共体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运营和管理活动,以独立法人资格自主运营、自主管理。
第九条 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之间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相互帮助开展门诊、会诊、查房等工作,在医疗、护理、药剂、医技、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第十条 严格按照县卫计委、县新农合中心相关要求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 依据“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目标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统筹建立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第十二条 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
第十三条 负责上联上级医疗机构,合理确定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并与之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到合作医院,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第十四条 遵守上级规章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对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五条 定期通报及年终决算。与县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及年终决算制度,加强医共体运行监管,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处理。
第五章 医共体考核和基金审核、分配
第十六条 建立奖励与处罚并重的考核管理机制,根据季度和年终考核情况决定基金分配和分担数额。
第十七条 在新农合监督下,每月组织成员单位审核新农合结算费用并根据审核情况拔付成员单位补偿费用。同时将本医共体外的结算费用上报县新农合中心。
第十八条 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医共体考核指标,重点考核牵头医院住院率、乡镇卫生院住院率、可补偿费用比例、实际补偿比、病人县外流失率、三费控制等指标,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本年度结余基金的分配。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医共体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海洋之神590线路检测中心医共体理事会负责解释。